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8-06-07 点击次数: 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关于"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要求、《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6〕171号)规定和省林业厅的安排部署,互助北山林场依托天保工程在林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助推林区脱贫攻坚。
为全面贯彻生态护林员聘用要求,生态护林员选聘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村社推荐,由村委、乡镇、扶贫局逐级审核,林场现场考察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一律进行上岗培训并签订了生态护林员管护合同。为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我场制定了《互助北山林场生态扶贫管护人员管理办法》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
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既做好了森林资源的管护,又解决了林区贫困户劳动力就业问题,确保了贫困户稳定的经济收入。截止目前林区共聘用生态护林员253名,占林区贫困户的70%。2016年至今共为生态护林员发放管护费用548万元。其中:2016年聘用生态护林员153人,发放管护费用183.6万元,人均年补助12000元。2017年聘用生态护林员253人,发放管护费用364.32万元,人均年补助14400元。
2018年我场将继续对253名生态护林员进行动态管理及续聘增加管护费用,计划发放管护费用394.68万元,人均年补助可达15600元,继续助力林区脱贫攻坚,实现依托生态建设助推林区脱贫帮困目标。